关于做好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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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2-16 信息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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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
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换届纪律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对严肃换届纪律高度重视,强调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吉林市委有关要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换届平稳顺利进行。为此,市委组织部决定,今年二月为“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印发相关学习材料。各乡局级单位要及时将《通知》传达给每一位乡局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同时组织他们认真学习《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另外,市委组织部印制了4000份《换届纪律须知》卡片,各乡局级单位务于2月20日前,将卡片发送到所有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人员和有被推荐资格的人员手中,实现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不落一人,确保人手一份,以强化警示教育,做到案头常摆、心中常记、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各乡局级单位要及时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活动。专题学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以会代训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展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和换届纪律相关材料,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增强换届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同时,要组织开展一次以“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为主题的研讨交流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
三、集中宣传换届纪律。为切实做好换届纪律宣传工作,市委组织部将通过广播、电视、金城党建网和《桦甸通讯》等新闻媒体,将换届纪律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使广大干部群众准确知晓,营造自觉遵守换届纪律、积极参与换届监督的良好氛围。另外,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还将联合召开全市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教育宣传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动员、集体谈心谈话、明确刚性要求、提出严惩意见,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四、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主要在三个层面上进行:一是由市委主要领导与重点乡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严肃换届纪律,明确对本地本部门换届风气的责任。二是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与乡局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以“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为主题的集体谈心谈话。三是乡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本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和其他与换届有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过程中,要把“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贯彻始终,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到风清气正。
五、签定纪律承诺书。一是签定《保纪承诺书》。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乡镇换届工作负总责,与市委签定换届《保纪承诺书》,对本乡镇换届风气作出承诺,保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换届期间风清气正,不发生重大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二是签定《守纪承诺书》。为强化对重点对象遵守换届纪律的责任约束,所有参加民主推荐和有被推荐资格人员都要与市委组织部签定换届《守纪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决抵制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各乡局级单位签定后的《保纪承诺书》和《守纪承诺书》务于2月21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六、开展知晓率测评。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全市各乡局级单位换届纪律知晓率进行测评,对知晓率不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不知晓换届纪律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补课学习,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换届纪律的知晓率达到100%。同时,省委组织部和吉林市委组织部也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我市换届纪律知晓率情况进行抽测,并根据抽测结果对各地的知晓率情况进行排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全市各乡局级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吉林市委要求,迅速部署,积极行动,创新方式,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换届纪律的教育宣传工作。
请将本单位本部门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情况汇总填表,务于2月24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66247797。
附:
1、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宣传情况汇总表
2、《换届纪律须知》卡片
3、《保纪承诺书》和《守纪承诺书》
4、换届纪律知晓率测评票
中共桦甸市委组织部
2011年2月14日
附件1
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情况汇总表
单位(部门): 时间:2011年2月25日
附2
桦 甸 市 换 届 纪 律 须 知
按照中央部署,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换届环境是否风清气正,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民群众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信心。所有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人员和有被推荐资格的人员、候选人,要切实做到“5个严禁”、“17个不准”,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要按照“5个一律”进行严肃处理。
“5个严禁”:
1、严禁拉票贿选
2、严禁买官卖官
3、严禁跑官要官
4、严禁违规用人
5、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对拉票贿选的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对拉票贿选的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对拉票贿选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桦甸市委组织部
附3
保纪承诺书
中共桦甸市委: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作为桦甸市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对本乡镇换届纪律和风气负总责。在此,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换届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换届程序,扎实做好换届组织工作,保证对换届政策熟知熟会,对本级换届工作领导到位。
2.认真组织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在本乡镇组织开展广泛的换届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认真做好与规定范围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强化换届纪律要求,保证本乡镇换届纪律知晓率达到100%。
3.认真组织开展换届纪律监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加大警示通报力度,保持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高压态势,保证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通报一起,保证换届期间不发生重大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4.认真组织开展换届风气整肃工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报告制度,主动发现并及时上报违反换届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和测评考核,保证本乡镇换届风气测评“好”和“较好”所占比率达到90%以上。
承诺人:
2011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本人保存,一份交上级党委。
守纪承诺书
中共桦甸市委组织部: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我郑重承诺:
1.坚决不拉票贿选。决不在换届前以各种方式搞“感情投资”,为自己造势、争人缘;决不在民主推荐、选举等换届环节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决不通过宴请、打电话等各种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决不贿赂代表;决不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2.坚决不买官卖官。决不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决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3.坚决不跑官要官。决不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决不封官许愿或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4.坚决不违规用人。决不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决不搞突击提拔;决不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决不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决不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不私自泄露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干部等有关情况。
5.坚决不干扰换届。决不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决不编造、传播谣言及诬告陷害或侮辱诽谤他人,决不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决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承诺人:
2011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保存一份,交上级组织部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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